汤旺县近期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汤旺县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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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4
七)经营场所不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场所消毒、通风、人员间距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要求的。奖励标准(一)对于上述一至六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0元人民币奖励。(二)对于上述第七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人姓名、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举报电话:0459-6181900以上联系方式仅负责有奖举报,不负责隔离管控政策答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自动解除。
用于在领取举报奖金时核对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举报奖金由县财政拨付,县委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办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另行公布。